为进一步健全我区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起草形成了《广西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资助调整比例(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如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邮编:530021)。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t5815153@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
附件:1.广西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资助调整比例(征求意见稿)
2.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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