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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2018-02-23 18: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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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教育厅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自治区教育厅的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的通知》(厅发〔2016〕13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高校工委)共设置23个职能处(部、室),具体为:高校工委、教育厅办公室、高校工委组织部(民办高校党建办公室)、统战部、高校工委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处、共青团高校工委)、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族教育处(民族双语教育管理办公室)、教育工作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科学技术与信息处、高校学生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处(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基本建设处、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广西教育厅的基本职能包括:

    1.拟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2.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全区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估监测工作。

5.负责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文件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指导各地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

6.负责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做好深化全区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高等教育教学和继续教育指导性文件,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8.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全区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0.负责指导全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按管理权限选派民办高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督导专员);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全区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2.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指导高等学校做好学生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3.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开展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高等学校加强学风建设。协调、指导全区“211”工程建设和省部共建学校实施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14.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统筹管理并指导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15.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6.负责全区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

17.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

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共计39个,包括:广西教育厅本级、广西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招生考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广西教育研究院、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西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桂林医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桂林理工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桂林旅游学院、广西教育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银行学校、玉林师范学院、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河池学院、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广西教育杂志社、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广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广西教育厅幼儿园

2017年末,自治区教育厅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在职人员21141人。其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147人,为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实有20981人,为各高等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教师及工作人员;后勤服务中心实有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11238人,国家计划内大中专学生42.02万人。

 

第二部分   教育厅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  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  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  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教育厅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431,393.70万元,同比增加 123,538.74万元,同比增长9.4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5,053.22万元,同比减少14,589.10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资金同比增加38,205.72万元,中央资金同比减少54,514.82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555,430.44万元,同比增加59,592.61万元,增长12.02%。其中: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526,923.63万元,同比增加53,378.39万元,增长11.27%,增长原因主要是各高等学校每年学生人数都会有所增加,教育收费自然增加;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28,506.81万元,同比增加6,214.22万元,增长27.88%。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34,579.46万元,同比增加16,372.82 万元,增长13.85%。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59,338.95万元,同比增加13,606.86万元,增长29.75%;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7,667.99万元,同比增加5,065.99万元,增长1.95倍;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67,572.52万元,同比减少2,300.03万元,下降3.29%。

本年收入为1,265,063.12万元,同比增加61,376.33万元,增长5.1%。

上年结余收入166,330.58 万元,同比增长62,162.41万元,增长59.6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431,393.7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30,77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12%,同比增加2,033.45万元,增长0.89%;项目支出预算1,200,616.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88%,同比增加121,505.29万元,增长11.26%。

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205教育支出类科目1,378,412.7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30%,同比增加123,327.97万元,增长9.83%;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0.0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同比减少90.00万元,下降10.11%;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26,841.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8%,同比增加2,579.86万元,增长10.63%;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12,111.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5%,同比减少1,666.40万元,下降12.09%;

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科目1,65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2%,同比增加450.00万元,增长37.50%;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1,578.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1%,同比减少776.69万元,下降6.2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30,77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12%,同比增加2,033.45万元,增长0.89%;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5,784.9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3.17%,同比增加17,229.53万元,增长13.4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5,946.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8.58%,同比减少2,734.41万元,下降3.9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045.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25%,同比减少12,461.67万元,下降39.55%;

(2)项目支出预算1,200,616.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88%,同比增加121,505.29万元,增长11.26%。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5,053.22万元,同比减少14,589.10万元,下降2.47%。

经费拨款570,333.22万元,同比减少16,309.10万元,下降2.78%,其中:自治区本级拨款458,386.04万元,同比增加38,205.72万元,增长9.09%;中央补助拨款111,947.18万元,同比减少54,514.82万元,下降32.75%。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4,720.00万元,同比增加1,720.00万元,增长57.33%,全部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75,053.2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05,134.4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35.67%,同比增加5,204.48万元,增长2.60%;项目支出369,918.7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64.33%,同比减少19,793.58万元,下降5.08%。

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205教育支出类科目530,27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2.21%,同比减少19,122.64万元,下降3.48%;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8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14%,同比减少90.00万元,下降10.11%;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9,09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32%,同比增加2,612.77万元,增长15.85%;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11,82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6%,同比增加972.18万元,增长8.95%;

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科目1,6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29%,同比增加450.00万元,增长37.50%;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1,40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8%,同比增加874.59万元,增长8.31%;

2.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75,053.22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205,134.4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35.67%,同比增加5,204.48万元,增长2.6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7,92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99%,同比增加23,198.66万元,增长20.2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9,11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4%,同比减少6,391.28万元,下降11.5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09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5%,同比减少11,602.90万元,降低39.07%;

(2)项目支出预算369,918.7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64.33%,同比减少19793.58万元,下降5.0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01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70%,同比增加17,069.18万元,增加171.6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9,16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68 %,同比减少41,963.46万元,下降20.8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9,52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05%,同比减少 6,098.56万元,下降5.27%;

债务利息支出预算3,31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58 %,同比增加2,207.63万元,增加199.96%;

资本性支出预算64,17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16%,同比增加9,922.49万元,增长18.29 %;

其他支出预算6,73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7 %,同比增加6,729.46万元,主要是还贷支出预算。

三、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9,074.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558.67万元,公务接待费2,364.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6.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95万元。

(二) 2018年部门预算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06.23万元,其中 :

1.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预算0万元,2017年也没有安排该项经费。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预算93.14万元,比2017年减少6.26万元,降低6.3%。主要用于教育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机要、市内执行公务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2017年也没有安排该项经费。

4.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3.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08%,增加的原因是属于随人员增加自然增长。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教育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必须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教育厅本级、自治区高校工委、招生考试院(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42.7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增加56.3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补贴直接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变动增加的工资性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52,261.75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1,415.38万元,部门集中采购预算120,270.21万元,分散采购预算576.16万元(其中采购货物预算298.20万元,采购服务预算277.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教育厅2018年车辆编制数537台。截止2017年末教育厅行政与参公单位编内实有车辆9台,其中领导工作用车1台,一般公务用车8台。截止2017年末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编内实有车辆254台,其中轿车158台,旅行越野车31台,经济型车65台。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所属事业单位购置车辆13辆 595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公务用车13辆,主要用于所属高校保障用车。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508台(套),主要是所属高校教学实验用设备。

四、重点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情况

教育厅2018年所有财政拨款预算资金超过200万元的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018年被自治区财政厅纳入绩效评价考核会审的项目3个: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项目2500万元,民办高校财政补助项目4000万元,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补助市县经费3250万元,共涉及财政拨款预算资金9750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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