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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建设首批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2022-10-31 15:4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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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遴选培育一批领军人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遴选建设首批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定位

名师工作室是以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知名专家个人姓名命名的非行政性工作机构,是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咨询辅导、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管理培训等内容为一体的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的培育机构,致力于打造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事业的核心骨干队伍。

二、建设目标

名师工作室旨在培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青年骨干教师。主要采取师徒制的小组化培养研究形式,以名师带教骨干,工作室主持人(名师)每人带教15—30位学员,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理念与策略、教育教学原理与技术、心理咨询理论与方法、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以及教书育人的严谨态度与作风、阶段性心理问题专题研究与干预等方面实施多层次、全方位的带教与指导,使学员从理论素养、实务技能、科研能力、伦理素养、师德风范等方面得到整体提升。提高学员所在区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学生受益面,提升学员朋辈带教能力。到2025年,在全区中小学校建成50个名师工作室,建设优质心理健康教学资源库,打造特色心理健康教育品牌,构建卓越心理健康名师团队,促进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事业更好地发展。

三、遴选数量

名师工作室侧重从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中产生。各设区市可根据申报条件推荐5—8个名师工作室。

四、申报条件

(一)人员组成。

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需明确一个主要研究方向。每个工作室包括主持人、工作室成员、工作室指导专家团队三种人员类型。主持人1名;工作室成员15—30人,一般是心理健康教育青年骨干教师(专兼职均可),由主持人根据一定的条件自主选拔产生,包括至少5名小学教师;工作室指导专家团队3—5人,一般为主持人所在区域行政管理人员、高校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家、当地教育研究机构咨询心理学或临床心理学著名教授、医疗系统有医教结合经验的专家教授等。

1.主持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服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团队能力,较丰富的培养指导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经验。

(3)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的专业成就,较强的影响力或示范引领作用。

(4)主持人须为我区中小学在岗专职心理教师或各级教研部门专职心理教研员,心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心理健康教育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年以上。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得者优先推荐。

(5)身体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工作室成员条件。

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率不低于50%,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年以上,应具备较强的理论素养、工作能力和科研水平。

(三)条件保障。

名师工作室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办公接待室、个体心理辅导室、团体心理辅导室、心理辅导活动课专用教室、心理放松室等。工作室设施设备齐全,性能完好;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来源稳定。

(四)建设任务。

名师工作室除完成所在单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外,还要与本区域若干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或心理辅导室建立结对共建帮扶机制,每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讲座、团体心理辅导不少于5场,形成一套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能够示范引领本地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均衡、有序、快速发展。

五、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2022年11月25日前)。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向县(市、区)教育局申报(市直属学校向所在市教育局申报),填写《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附件1),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审验,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报设区市教育局评审,设区市教育局评审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到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二)评审认定(2022年12月)。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推荐的名师工作室进行评审,遴选确定50个名师工作室,授予牌匾,从2023年起对每个名师工作室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名师工作室的遴选培育工作,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

(二)请各设区市于11月25日前,将本市《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附件1)和《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联系人:杨艳云;0773—5852310、13557739735;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邮编:541004),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gxxljk@126.com。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通知及附件可从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通知公告”页面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教育厅基教处杨雨薇,0771—5815167。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杨艳云,0773—5852310、13557739735;方建东,15077304190。

附件:1.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

    2.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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