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5号),我厅对认定已满3年的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重新评估认定。经幼儿园重新申报、县(市、区)教育局认定、设区市教育局初审、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南宁市青秀区明日之星幼儿园等1165所幼儿园为自治区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将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0 日 至11月7 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李钰燕,0771—5815455;吴盼盼,0771—5815432。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1.重新评估认定第四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示名单
2.重新评估认定第七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0月 3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