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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中小学德育特色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4-10 14: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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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促进中小学德育工作规范和特色化发展,切实提升育人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自治区中小学德育特色校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各地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体系,凝练树立和宣传推广一批办学特色鲜明、德育成效明显的特色学校,发挥学习借鉴和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推动新时代德育工作改革创新,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学校德育工作高水平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二、德育特色校基本要求

(一)办学思想正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办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不断推动新时代德育工作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德育工作吸引力、感染力,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和特色化发展质量。

()师德师风良好。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和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师德考核制度和师德激励机制,特色校教职工应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三)课程教学规范。有健全的教学管理规程,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规定学业质量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发具有自身特色的校本课程。开展教学改革创新研究,将研究成果作为重要教学资源,有机融入课堂教学。聘任法治副校长授课。

(四)有效实施德育。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有效推进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在德育某一领域或几个领域特色鲜明、高质量实施,探索先进育人模式,全面展现学校德育工作成效,受到社会和家长广泛认可。

(五)德育阵地科学合理。广泛开辟德育宣传阵地,建立完善阵地建设管理制度,活动场所设施齐备,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评选程序

自治区中小学德育特色校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学校自主申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推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复审推荐、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的程序进行遴选。

(一)自主申报。学校自主填写《自治区中小学德育特色校申报表》(见附件1),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按评选标准分类整理好的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县级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三)市级推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推荐不超过5所学校。

(四)自治区评审确定。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后下文公布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遴选推荐本地中小学德育特色校。

(二)请各市教育局于2024530日前将推荐学校申报表、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我厅基础教育处邮箱: gxywjy@126.com,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邮寄我厅。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基础教育处,邮编:530021

联系人及电话:马月好,07715815212

附件:1.自治区中小学德育特色校申报表

    2.自治区中小学德育特色校评选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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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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