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为加快推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优化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流程,为新生家长提供线上入学报名便利服务,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开设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线上服务专区,规范新生入学报名信息采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个人户籍、不动产登记等基础数据自动校验比对,建设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服务系统,在部分设区市开展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同步共享数据、加强系统协同等改革措施,推动试点地区实现报名材料线上线下联动审核和线上录取,初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2025年,推动全区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一体化集成服务落地实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持续优化,高效办成。到2027年,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服务体系。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内容。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含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报名提供线上报名服务。
(二)办理方式。幼升小、小升初新生家长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简称“桂通办”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线上填报新生入学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经各市县教育局线上审核、录取后,录取结果通过平台反馈新生家长。
三、重点任务
(一)统一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线上受理端。依托“桂通办”平台和“智桂通”移动端,统一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线上受理入口。自治区统一在“桂通办”平台和“智桂通”移动端“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开设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服务主题场景应用。除特殊情形外,幼升小、小升初新生家长可通过“桂通办”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线上填报新生入学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
(二)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线下办理“只进一门”。各地继续保留线下入学报名办理渠道,合理设置报名点,可根据实际就近就便设置在政府服务中心(站)、考试招生机构或中小学校等,并提前告知新生家长入学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要求。鼓励各地结合学校实际进行服务渠道拓展、预约快办、专人帮办等创新举措,推动线上线下业务融合,逐步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让群众少跑路。
(三)统一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信息表单和基础材料要求。自治区教育厅梳理整合各地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申请材料,形成全区统一的入学报名信息表单(详见附件1—1和附件1—2)和基础材料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精减表单填报信息和证明材料采集,有效减轻群众负担。
(四)优化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工作流程。自治区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优化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工作流程,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业务流程》(详见附件2)、《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业务流程图》(详见附件3),数据流转按《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数据流转示意图》(详见附件4)执行。
(五)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数据线上核验比对。自治区依托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发和共享相关数据接口,实现对入学报名信息中的居民身份证、户籍、居住证、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险等基础数据的线上校验、关联比对和精准核查,提高入学报名信息审核工作效率。
(六)构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一体化集成服务体系。依托“桂教通”平台,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建设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服务系统,为全区提供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等基础服务,完成与“桂通办”平台双向对接,实现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一体化集成服务。
(七)统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一体化集成服务落地实施工作。各地要统筹做好本地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加强工作部署和统筹指导,不断优化招生入学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完善本地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引,细化招生工作安排,加强系统操作培训、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做好线上线下报名及审核工作衔接,确保工作实效。
四、工作机制及责任分工
自治区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由自治区教育厅、数据局、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组成,统筹组织和协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工作。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一体化集成服务工作。自治区数据局负责协调和配合完成自治区平台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服务事项和表单配置、平台对接、数据共享、网络保障等工作。自治区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提供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涉及本部门相关数据接口,配合完成相关数据共享和校验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做好本地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一体化集成服务落地实施工作。各责任部门共同跟踪、协调、处理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一体化集成服务顺利落地实施。
(二)落实部门责任
1.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工作牵头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统筹规划和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一体化集成服务工作,优化和统一全区入学报名信息表单和基础材料要求,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服务事项表单和材料配置,建设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服务系统,并与“桂通办”和“智桂通”移动端等平台双向对接,实现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一体化集成服务。
(2)协调其他责任单位开发和共享本部门相关数据接口,依托“桂通办”平台,开发入学报名信息相关数据核验比对功能模块,开展基础数据自动核验比对,形成入学报名信息核验结果。
(3)联合责任单位跟踪、协调、处理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责任单位。自治区数据局负责协调和配合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服务事项和表单配置、平台对接、数据共享、网络保障等工作。自治区公安厅负责提供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核验等数据接口。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开发和共享公民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数据接口。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开发和共享公民个人社保缴费信息等数据接口。各责任单位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开发共享相关接口,推送相关数据信息,具体数据接口需求及开发共享责任分工详见附件5。
五、工作保障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是进一步推动我区教育领域延伸拓展教育政务服务、解决事关民生的“急难愁盼”问题的重大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动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一体化集成服务落地实施;要全面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维护良好的招生入学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预警机制,加强对本地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对学位缺口较大的学区,要提早谋划,积极应对,科学制定学位分配方案及学生分流方案,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避免因学生分流造成负面舆情;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的宣传和解读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新生报名工作的新变化,提高改革工作的知晓度,进一步拓宽政策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自治区层面已成立工作专班,各地要参照自治区做法,抽组人员力量,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合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平稳落地。
附件:1—1.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A表)
1—2.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B表)
2.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业务流程
3.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4.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数据流转示意图
5.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相关数据接口需求及开发共享责任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