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高职国外访学人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4-13 18:1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有关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工匠之师”创新团队,推动我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经研究,我厅决定实施2021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选派高职骨干教师赴国外访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1年,计划面向我区19所“双高计划”建设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团队,选派79名骨干教师,以访问学者身份赴国外留学,留学期限6个月。

二、选派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单位遴选、专家评审、择优录取、财政资助、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方式,选拔确定留学人选并签约派出。项目具体选派办法详见《2021年广西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团队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选派简章》(附件1)。

三、名额分配

项目遴选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项目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积极做好项目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遴选推荐和材料报送等事宜。

(一)项目选派简章、留学申请表等将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jyt.gxzf.gov.cn)首页“通知公告”公布,请及时通知申请人查阅相关信息,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二)请各有关院校对照项目条件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被推荐人政治思想、品行学风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选派要求,如实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三)请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电子版(word)发送至gxspzx@188.com。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教师(外语)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陆征环、甘煜慧,联系电话:0771—5815405、5815402,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601室,邮编:530021。

附件:1.2021年广西高职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选派简章

2.2021年广西高职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3.广西高职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4.2021年广西高职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选送总表

5.2021年广西高职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情况详表

6.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

7.《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

2021年广西高职骨干教师出国留学

项目选派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国际化发展,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及本年度经费情况,我厅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选派高职骨干教师赴国外访学。现将项目选派简章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1年,计划选派我区高职79名“双高计划”建设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团队骨干教师赴国外访学。通过到国外短期访学,帮助我区双高院校骨干教师开拓视野、更新理念,进一步提升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格局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工匠之师”队伍,促进国际经验的本土化改造,形成具有广西特色、国家级水平的职业教育模式,推动我区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受理机构

项目由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受理。

三、选派内容

(一)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

(二)留学国别。

欧美、日本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

(三)选派专业类别。

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特色优势专业(群)。

(四)选拔方式。

项目面向区内19所高职院校进行选拔,由各有关院校按1:1.5比例遴选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五)派出方式。

留学人员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以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群2~3名骨干教师组成小团队方式统一派出。团队人员留学国别、派出时间和回国时间应一致,优先选择国外同一院校或同一地域进行访学。

四、资助内容

广西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团队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按照10万元/人/6个月预算拨款。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等。资助标准参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具有学成回国为广西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领域内有深入的研究,长期在教学或科研部门第一线工作,并有针对性强的研究项目或课题。

(三)具有自治区教育厅认定的“双师型”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含50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五)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基础。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正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2021年其他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人、已录取人员,以及学成回国后未满规定服务期限人员,暂不申请此次留学项目。

六、资格审查

各有关单位应对申请人以下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一)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真实性。

(二)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方面严格把关,确保遴选对象政治思想过硬,品行端正,教学和工作成绩优异。

(三)对申请人2年内工作计划、目前在读学历教育情况、家庭情况、教学及工作情况和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摸底,严格杜绝录取后留学人员因工作计划安排不当、在读学历教育未完成、家庭情况以及婚育因素等突发情况造成无法派出或提前回国的现象。

七、申请材料

(一)登录自治区教育厅网址(jyt.gxzf.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下载报名表格,按规定填写并打印《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5),并按申请表中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1.《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

2.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不超过5页)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等);

4.论文、课题、著作的证明材料;工作中取得的奖励证明材料(不超过5页);

5.国外留学单位邀请函的中外文版(如有可提供)。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重点对申请人的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如实在《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公章。

(三)推选单位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1.《2021年广西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团队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选送总表》(附件4);

2.《2021年广西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团队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情况详表》(附件5);

3.推荐人选公示结果。

(四)申请材料请于2021年4月28日前报送我厅,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2021年广西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团队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选送总表》及《2021年广西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团队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情况详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word文档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xspzx@188.com。

八、评审和录取

我厅将组织专家开展联合评审及外语面试。确定录取名单后,将在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jyt.gxzf.gov.cn)上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发录取通知。

九、派出及管理

(一)2021年广西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团队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录取人员的派出有效期将保留至2022年2月28日,逾期未派出者视为自动放弃出国留学资格。

(二)录取人员须参加自治区教师(外语)培训中心组织的派出前外事培训,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水平者还须参加规定的外语培训。

(三)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的派出、回国以及变更等手续,由各派出单位审核审批。留学人员须与所在单位签署《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无需公证、需盖骑缝章),持协议书、邀请函、护照、签证等到派出单位办理出国留学手续。

(四)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外访学单位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所在单位及我厅的管理,并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向派出单位提交个人研修报告。

(五)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持护照、出入境记录、总结、导师评价及票据原件到派出单位办理回国报到及经费核销手续。

(六)留学人员在发表此次研修成果时,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等均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资助”。

(七)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管理规定,被录取人员在派出期间,国内工资由工作单位照发,派出时间计算工龄。

(八)各推选单位应在每年12月30日前向我厅提交“留学深造项目”总结评估报告(电子版材料发到指定邮箱:JL@gxedu.gov.cn)。

附件2

2021年广西高职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选送名额

1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8

2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8

3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8

4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8

5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8

6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8

7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8

8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8

9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8

10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8

11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8

12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5

13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5

14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5

15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5

16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5

17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5

18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

19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5

合计

128

附件3

广西高职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

外语合格条件

广西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团队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的外语水平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外语水平合格: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考试,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6.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相关说明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雅思、托福、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韩语(TOPIK)、日语(JLPT)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

2.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通知单。

3.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证书。

4.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为: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曾留学单位及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

5.赴非英语国家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

附件4

2021年广西高职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

选送总表

单位 (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学校名称

(具体到系部)

推荐团队专业

(国家或自治区高水平建设专业群名称)

本次访学

团队负责人

专业及职称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5

2021年广西高职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情况详表

单位 (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具体到系部)

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毕业专业

最高学历

从事专业

研究方向

留学国别

(最多填2个)

计划留学单位

外语水平        

联系方式         

备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