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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07358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成文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标  题: 桂教规范〔2021〕18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教规范〔2021〕18号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桂教规范〔2021〕18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2-31 19: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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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2月31日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广西法治社会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2025年)》《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广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教育法治建设和教育改革同步协调推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解放思想、担当实干,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教育力量。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广西教育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法治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法治在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广西教育事业发展。

二、推动教育系统增强法治观念

(四)维护宪法权威,培育教育系统法治信仰。在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文本。持续开展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宪法学习,进一步了解宪法基础知识,树立宪法基本理念。健全活动机制,加强指导督促,将学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鼓励地方和学校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实践活动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宪法学习氛围。持续通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教育系统普法实效。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持续推进以“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主的普法责任制。强化教育行政执法和以案释法力度,将教育行政执法过程变为全民普法的过程。加强案例普法,推进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公职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

(六)突出落实以领导干部为示范带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区直中职学校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计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教育系统干部法治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推进教育纠纷案件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培训。

(七)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素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鼓励支持师范院校法学院(系)培养更多更专业的法治教育师资后备力量。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推动各地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不断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推动学校加强与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交流沟通,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家长法治教育,不断改善和优化青少年法治成长环境,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

(八)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大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学科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和阐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共选修课。

三、健全教育领域制度规范

(九)推动完善教育地方性法规体系。坚持教育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持续推动教育地方立法工作,推进广西学前教育立法和职业教育法规修订等工作,构建体系健全、内容完备、层次合理的教育地方性法规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时,将成熟的、符合法治精神的相关社会和道德规范逐步提升为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坚持立改废并举,逐步建立上下衔接、配套互补的教育法规政策体系,使教育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有法可依。

(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丰富和增强法治社会道德底蕴。完善激励机制,优化和提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进道德滋养法治,提升法治社会品质。落实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为重点,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注重典型树德,持续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

(十一)推进教育领域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加强信用监管,建立教育行业诚信档案,记录各类办学主体违法信息。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违反《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

(十二)加强高校法治人才培养,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一批自治区级和国家级一流法学专业建设点和一流法学相关课程。支持高校面向东盟、“一带一路”国家加强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培养具备法学和东盟小语种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五、加强教育领域权利保护和义务履行

(十三)健全公众参与教育重大公共决策机制,保障人民参与社会管理。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特定利益群体的意见。决策承办部门(单位)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教育重大公共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四)强化权利保障措施,有效维护教育行政执法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设定权利和义务,动态调整广西教育三级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切实杜绝无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行为。加强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改变教育领域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切实尊重和维护教育行政执法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教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公开、解释,依法公开涉及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决定。

(十五)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注重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良法善治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把法律约束的力量、底线意识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提升精神紧密结合,使青少年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契约精神和民族团结理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弘扬社会正能量,尊崇公序良俗,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

六、推进教育领域社会治理法治化

(十六)全面推行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依法治理。全面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一校一章程”,督促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全面实现依章程自主办学。建立学校章程实施常态化监管机制,将学校章程实施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范围。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

(十七)发挥教育领域社会组织作用。发展教育领域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突出社会组织自律建设,推进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创新能力。

(十八)加强对留守儿童等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根据留守儿童群体特点,加强防溺水、法治、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题教育,全面落实师生结对帮扶制度,解决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加强亲子联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强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和治理,营造优质育人环境。

(十九)依法妥善化解教育领域矛盾纠纷。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聚焦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健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机制,注意引进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信访事项,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推动信访问题有效解决,不断提高通过信访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七、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二十)提高网络法治意识,营造安全文明网络空间。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推进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积极向上的网络内容建设,发动青少年自觉抵制不良网络内容,积极举报违法有害网络信息。加强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重点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理性表达,增强全社会健康、文明、安全的网络意识。根据国家立法、国际规则和相关标准,及时推动制定、修订、完善涉及网络安全管理的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地方法规规章和制度。

八、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和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要发挥对各地各校法治建设总揽全局、协调推进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推动解决各地各校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各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

(二十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和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统筹谋划法治建设推进举措,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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