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0-937982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成文日期:2019年12月24日 |
| 标 题: 桂教规范〔2019〕2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教规范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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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精神,在教育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区教育行政执法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及归档的暂行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文本填制要点》等行政执法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学习,确保2020年对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并遵照执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及归档的暂行规定
5.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文本填制要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