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000014349/2020-997831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成文日期:2020年06月04日
标  题: 桂教规范〔2020〕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中小学“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教规范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8日

桂教规范〔2020〕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中小学“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6-08 09: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和《广西“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2年)》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我区“互联网+教育”发展,我厅研究编制了《广西推进中小学“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教育信息化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魏莹莹,0771—5815221。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6月4日


广西推进中小学“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和《广西“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2年)》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我区“互联网+教育”发展,针对基础教育阶段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现实需求,现制定推进我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以下简称“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内涵。

“专递课堂”强调专门性,主要针对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缺少师资、开不齐开不足开不好国家规定课程的问题,采用网上专门开课或同步上课、利用互联网按照教学进度推送适切的优质教育资源等形式,帮助其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名师课堂”强调共享性,主要针对教师教学能力不强、专业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通过组建网络研修共同体等方式,发挥名师名课示范效应,探索网络环境下教研活动的新形态,以优秀教师带动普通教师水平提升,使名师资源得到更大范围共享,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名校网络课堂”强调开放性,主要针对有效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差距的迫切需求,以优质学校为主体,通过网络学校、网络课程等形式,系统性、全方位地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域或全国范围内共享,满足学生对个性化发展和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实现“三个课堂”应用基础环境基本覆盖全区中小学校,全面实现“三个课堂”在广大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开不齐开不足开不好课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变,课堂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信息素养持续优化,学校办学水平普遍提升,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有效弥合,推动实现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实施原则

统筹规划,特色发展。按照自治区统筹规划、区域整体推进、学校按需使用的原则,制定分级分层、相互协调的“三个课堂”总体推进计划,有组织地推进“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鼓励特色发展,形成具有本地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三个课堂”建设与创新应用新形态。

问题导向,建用并进。立足市情、县情、校情,聚焦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问题和难点问题,将学校“三个课堂”基础环境建设和教学应用相统筹,构建“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机制。

聚焦课堂,教研支撑。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判断“三个课堂”应用的主要标准。建立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制度,积极探索信息技术支持的教研模式改革,在“精准有效可持续”上下功夫。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建设“三个课堂”基础环境。

“三个课堂”基础环境是开展“三个课堂”应用的基础条件,此方案主要指“同步课堂”教学设备配备,包含主讲端和听讲端教室。自治区制订发布《广西中小学校“同步课堂”建设指南》(简称《建设指南》,另文下发)。各市县应按照《建设指南》要求,统筹本地学校的“三个课堂”基础环境建设,选用性能适切且成本优惠的“同步课堂”教学设备,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和设施。对面临缺师少教、不能开齐开足规定课程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按教学需要为每个班级配备听讲端教学设备;对乡镇中心校及以上学校,按教学需要为普通教室配备主讲端教学设备,或集中建设“同步课堂”专用教室,学校统筹安排使用。鼓励充分利用现有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普通教室、录播教室,在其基础上改造升级使其具备主讲端功能,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完善设备使用、维护和维修制度,避免设备闲置和浪费,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到2022年,“同步课堂”教学设备配备达到普通教室的三分之一以上,实现支撑“三个课堂”应用基础环境基本覆盖全区中小学校。

(二)统筹建设自治区“三个课堂”应用管理平台

自治区统筹建设“三个课堂”应用管理平台(简称“三个课堂”平台),加强对“三个课堂”的统筹管理,构建基于网络的教学安排、课堂教学、教学研究、质量监测、评价反馈的闭环系统。自治区“三个课堂”平台采用基于云计算的开放平台架构,支持自治区级应用数据管理、课表查询、网络巡课、在线观摩、在线评价、活动管理、资源汇聚和推送等,通过对各级“三个课堂”应用的信息采集和数据统计分析,实现对“三个课堂”应用效果的动态监管。“三个课堂”平台将与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平台融合互通,依托网络学习空间拓展资源共享、教学支持、学习交互、学情分析和决策评估等服务。综合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不断增强“三个课堂”的智能化、共享性、互动性。

各市县可通过自建、购买服务方式建设本级“同步课堂”教学应用系统,对本地“同步课堂”应用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提供本级“三个课堂”的应用服务,实现基本信息管理、数据管理、网络巡课、课堂实录、视频存储和点播、质量监测和评价等,同时满足自治区“三个课堂”平台数据汇聚与管理的要求。

(三)适切选择“联校网教”组织形式。

各市县要统筹本地学校组建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以“联校网教”的方式集中开展“三个课堂”应用实践和研究。要充分考虑本地学校发展实际和师资水平,选择适切有效的“联校网教”组织形式,如中心校带教学点、城镇校带农村校、强校带弱校等,组成“1+1”或“1+N”联校,探索通过不同的应用模式,推动信息技术支持的教学活动、教研活动以及跨校教学中的应用成为常态,锻炼一批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队伍,培育、遴选和推广一批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

(四)全面推进“三个课堂”教学应用实践。

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开展直播式、录播式、植入式、观摩式等多样化教学应用,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和提升,形成区域特色模式。

1.专递课堂。以县级统筹为主,有条件的可市级统筹。各市县组织好本地的“联校网教”,根据实际需要适切地选择专递课堂应用场景,采用“同步无生课堂”、“同步有生课堂”、异步“双师教学”等多种开课方式。各地要统筹优化本地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备英语、音乐、美术等学科的教师,利用专递课堂优先解决缺少师资、开不齐开不足开不好国家规定课程的问题。充分利用广西“双师教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开发的“系统化全程陪伴式”义务教育课程资源,开展课堂教学和教师培训。

2.名师课堂。以县级或市级统筹为主,各市县组织本区域内的特级教师、广西教学名师、正高级教师和优秀教师等,通过名师示范课、名师大讲堂、网络研修共同体、名师空间等形式,形成名师课堂资源。各地遴选的名师应覆盖各学段(含学前教育)、各学科。名师课堂通过直播和点播的方式在网络端和有线电视端等多端呈现共享,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区域内组织网络研修共同体定期开展常态化的网络教研活动,创新网上教研活动的组织形态,如线上线下观摩听课、教学研讨、学习研修、协同备课等,带动区域教师教学水平整体提升。组织开设特级教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名师空间等,作为名师优质资源共享、交互、共创的载体,鼓励名师利用空间创新教学、教研模式,共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

3.名校网络课堂。以市级统筹为主,各市遴选本地办学实力强的优质学校(含幼儿园),培育建设本地的名校网络课堂。每所名校依托校本课程、优势学科等开展网络课堂建设,汇聚优质课堂实录以及教案、课件、微课、作业习题、考试题库等教学资源,形成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库。名校网络课堂通过直播和点播的方式在网络端和有线电视端等多端呈现,实现区域优质资源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区域教育教学水平。

(五)建立健全“三个课堂”运行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

1.建立健全常态化组织运行机制。各地要把“三个课堂”纳入日常教学管理体系,纳入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工作计划、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等,进行统一管理与调度。推广“中心校带教学点”“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明确不同应用模式下主讲端和听讲端学校在课前备课、课堂教学、教学反思、课后作业、考试评价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科学确定主讲端的辐射范围,合理控制听讲端的数量;加强主讲端和听讲端的线下互动和定期交流,增进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和人文关怀。各地要整合师范院校、教研部门、电教部门、教师培训机构、优质中小学、信息化企业等多方力量,加强“三个课堂”应用实践的研究,及时解决运行过程中的问题。

2.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三个课堂”应用的考核激励机制。把教师在“三个课堂”中承担的教学和教研任务纳入工作量计算,并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承担“专递课堂”、“名师课堂”主讲任务的教师,其教学工作量按一定课时系数折算计入绩效考核,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评定时予以倾斜,能优先得到高品质培训学习机会,以拓展其专业发展渠道;承担“名校网络课堂”的学校,在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履职考评中予以倾斜。

(六)强化教师研训和教研支撑。

结合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发挥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种子”教师和培训者开展“三个课堂”相关培训的能力,加强国培、区培、市县培训项目有效衔接,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全员培训,重点解决在线授课、网络教研、操作实践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增强教师“三个课堂”应用的基础能力。采取整校推进方式,加强对校长、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业务培训,更新教育理念,提升信息化领导力和信息素养,提高“三个课堂”的应用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中小学校优秀教师、区市县教研团队、高校学科教学专家等多方联动的“三个课堂”应用能力研训队伍。

创新教研工作方式,组建网络研修共同体,以先进理念为引领,以学科教学为核心,以实际问题为导向,以新兴技术为支撑,推进“三个课堂”应用校本研修。深入学校、课堂、教师、学生当中,充分发挥教研在研究改革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解决教学问题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开展教学比赛、课题研究、出版案例集、召开现场会、举办应用展示活动等方式,宣传推广“三个课堂”应用的先进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教育厅统筹自治区“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负责出台相关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和考核办法,加强对“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指导和评估。各市县教育局是“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区域教育发展水平,结合教育信息化工作部署,制定区域“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系统推进“三个课堂”实施。要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基教、教研、师训、电教、信息、装备等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从教研指导、教师培训、技术支撑、运行维护、咨询服务等方面协同保障“三个课堂”的常态化应用。各学校是“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的实施主体,须成立联校网教工作实施小组,加强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评价、校本研修、教师培训等日常运行管理,制定学校“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的实施细则,使教学教研活动有章可循。

(二)经费保障。

各市县要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教育资金,加强对“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的经费投入,制定“三个课堂”主讲端学校和教师激励政策,为设备采购、购买服务、资源配置、教师培训、教学应用、考核激励等提供经费支持,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统筹考虑“三个课堂”建设经费、运维经费、服务购买、应用经费和培训经费的合理比例,优化经费支出结构。鼓励建立多方参与机制,积极引导行业企业、高等学校、公益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共建共用、共享共赢的“三个课堂”应用生态。创新建设运维机制,鼓励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专业化的运维服务体系。

(三)安全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文件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制度和个人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探索建立应用软件安全评估机制、数据分级保障机制、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三个课堂”网络安全责任。各级教育部门应要求“三个课堂”相关服务提供方,规范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排查网络安全隐患。加强对“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相关人员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四)加强质量监测和效果评估。

自治区建立“三个课堂”应用进展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及时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展与应用成效。将“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纳入对设区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以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构建“三个课堂”应用质量监测与效果评估的指标体系,制定评估办法,定期开展测评并发布评估报告,促进质量监测与效果评估的常态化、实时化、数据化,提升“三个课堂”应用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