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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西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12-20 19: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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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西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十三五”时期, 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推动实施《“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等,全区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正发生格局性变化,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上。进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期,广西民族教育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不够完善,边境县(市、区)、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的县)、民族乡这些特殊类型地区的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开展不够广泛,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不够健全等。必须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把握发展规律和新特征新要求,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奋力开创“十四五”时期广西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鉴于此,我区编制出台了《广西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十四五”期间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应把握哪些原则?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握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铸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区民族教育事业的首要任务,促进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学生公平受教育权利,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教育获得感。四是坚持提质增效。尊重教育规律和少数民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全面提升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民族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十四五”期间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及对未来发展形势的科学研判,我区对“十四五”期间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提出四项主要目标: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全面落实。宣传教育深入人心,理论研究取得阶段性突出成果,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形成常态化机制。二是特殊类型地区[1]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学校布局得到优化,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内涵建设加快推进,师资力量显著增强,对口支援机制实施有力,边境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三是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交融取得新进展。壮语文教育教学改革稳妥推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开展,民族文化育人功能进一步凸显,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有效推进。四是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大中小学民族班教育体系基本建成,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新进展,高校民族特色学科发展和创新水平明显提升,高水平民族学科及教学科研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

四、“十四五”期间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有哪些主要任务?

答:围绕“十四五”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四个主要目标,《规划》从全面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责任、优先发展特殊类型地区教育、推进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创新交融、提升少数民族人力资源开发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3项重点任务。此外,我区将在“十四五”期间启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工程和边境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等2项专项工程,统筹全区高校、民族教育智库等专业力量,指导全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化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升边境地区教育质量。

五、如何有效保障《规划》贯彻落实?

答:我区将从如下三个方面保障《规划》落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由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各校要把民族教育工作纳入事业发展整体规划重点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民族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具体推进规划的实施。二是强化经费投入。各地要落实教育投入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调整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扶持力度,保障民族教育发展需要,确保民族教育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严格经费使用绩效评价,进一步增强教育投入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发展民族教育,多渠道增加民族教育投入。三是健全监测机制。强化综合考评,把民族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符合实际的规划实施质量监测评估机制,通过教育信息系统、教育质量监测平台、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等统计平台加强监测,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1] 特殊类型地区:8个边境县(市、区)、15个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的县)、59个民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