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组织研制并发布了一系列职业教育教学基本文件,如《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为规范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3年,教育部职成司印发了《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桂职成司函〔2023〕25号),要求各职业院校对照现行国家教学基本文件组织自查,重点包括专业设置管理、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施、教材建设管理、学生实习组织管理和质量保障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的执行情况及落实效果等方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强化各校教育教学规范组织实施和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推动全区职业院校的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教育厅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按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两个类别编制,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程》共有7个模块19个规程(内含27个标准、21个流程图),《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规程》共有7个模块19个规程(内含31个标准、22个流程图),每个规程文本主要包括规程所遵循的上级文件、规程提出的标准、规程流程图等内容。
《规程》明确了相关工作所遵循的上级文件,指出了规程标准和流程的引用出处,为开展好本项工作提出了基本要求;明确了相关工作所涉及的主体、主要环节、关键步骤的全过程管理要点,用流程图反映了开展本项工作的规范程序;部分规程还提供了一些参考格式范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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