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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本科毕业论文是学生本科阶段综合学业成果。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旨在加强和改进高等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督促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把好毕业出口质量关,保障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遵循什么原则?
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抽检多久进行一次?对象是谁,抽取比例?
答: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论文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含第二学士学位、留学生学士学位、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等),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其中取得学士学位授权未满5年的学位授予单位抽检比例为3%,授予学位未满3年的新增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抽检比例为3%。
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主要考察哪些内容?
答:我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重点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创新性及论文价值进行考察。
五、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如何开展?
答:自治区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启动年度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自治区教育厅依托教育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毕业论文提取和专家评审等定制功能开展自治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论文(设计)名单,并按照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设计)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专家匹配遵循同校回避原则。
六、如何确定“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答: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初评阶段,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 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 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如何反馈和使用?
答: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由自治区教育厅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对在上一学年度论文抽检中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专业,在下一年度论文抽检的比例提高至3%。
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在自治区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自治区教育厅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予点。
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