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意见》提出,要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包括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做好培训广告管控等。
“良心的企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深得人心,特别是治理校外培训乱象,更是契合了公众期待。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依法管治校外培训机构,让校外培训回归育人正常轨道,正当其时。
“审度时宜,虑定而动,天下无不可为之事。”纵观《意见》全文,可发现党中央在制度设计上高屋建瓴而又统筹全局,既精准出击又兼顾全面,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是简单做减法,还做加法,在剑指校外培训乱象的同时,还提出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二是既对学校提出明确要求,也对家长寄予期待,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这种制度安排植根现实,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也富有指导意义。
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首先要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当前很多小学三四点就放学,家长正在上班无暇管护,不得不把孩子送进校外培训班或托管班等机构。直面群众呼声,化解现实难题,《意见》要求省级政府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令人眼前一亮。一旦施行,不仅能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还能提高教师的积极性。特别是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更能点燃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热情。
学校课后时间是座“金矿”,好好开发可实现多赢。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鼓励各地各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利用放学这段时间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带他们接触大自然等,有利于培养孩子的健全人格,还能推动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需要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才能更好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效果,也才能促进孩子更好成长成才。家校社协同育人施行已有多年,尽管取得了显著效果,但仍有完善空间。家校社协同育人重点在协同,难点也在协同。破解这一难题,则需要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同时,教育部门还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在这个过程中,家长不能当甩手掌柜,也不能急功近利,不顾孩子成长规律而操之过急,陷入过度焦虑之中。
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还要做好培训广告管控。家长之所以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出现焦虑,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汲汲于炮制焦虑,他们除了面对面向家长灌输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等谬论,还通过各种渠道,如在媒体上做广告等方式,渲染校外培训的重要性。那些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是该依法严肃治理了。
《意见》提出,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接下来,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特别是监管部门有责任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遏制培训机构违规发布广告的行为,对违规的平台要依法依规处理。
“为国不可以生事,亦不可以畏事。”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是大事也是难事。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全面推进,也需要久久为功。不畏难,不避事,勇往直前,一抓到底,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终能达到预期目标。(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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