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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6日
标  题: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广西高职专科和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教职成〔2025〕49号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7日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广西高职专科和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5-12-17 14: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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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27号)(附件1),切实做好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规范我区国家控制和涉及行业专业资格准入的医药卫生专业设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区2026年高职专科和职业本科拟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服务区域发展、支撑产业发展、助力大国外交的职业教育布局体系,对接广西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面向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及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服务业扩能提质、现代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服务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完善专业设置,促进我区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精准对接,更好服务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

二、专业设置

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依据《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2025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附件2),结合广西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相关部署,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完成备案工作。

(一)高职专科专业设置

12026年,高职专科原则上不新增教育类(早期教育专业除外)和中医类专业点,不新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点;新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首次设置专业一般不超过6个,学校设立3年内可累计新增专业12个,其他高等职业学校每年新增专业原则上不超过2个;同一专业不同学制的,需按新增专业提交申报材料;原则上非应用型本科学校不再新增高职专科专业。

2各校通过平台填报2025年实际招生专业、2026年拟招生的非国控专业与已设国控专业相关数据。具体参考《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教育部审批和备案的2025年广西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10号)。

3拟增设的国控专业,各校根据附件1的注册登录方式完成填报,导出《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3),单独册,一式4份;拟增设参照国控管理的专业,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3),单独成册,一式2份。其他与以上申报相关的支撑材料包括学校和专业基本情况、拟设置专业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办学条件、相关教学文件等(以下简称支撑材料),单独成册,一式2份。相关专业信息需同时填报平台。

4各校紧密围绕区域产业、行业发展实际需求,结合自身办学优势,重点发展与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相一致的专业,提高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填写《广西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4),单独成册,一式2份。其他与申报相关的支撑材料,单独成册,一式1份。相关专业信息需同时填报平台。

5各校可根据广西高职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合理合规设置专业方向,并通过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6鼓励各校对专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学校每自行撤销1个原有专业可增加申报1个新专业,但新增专业5年内不得主动撤销。相关学校填写《广西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拟撤销专业备案表》(附件6),一式1份。对于近1年来在专业招生、建设、教学、实习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将限制新增设专业或开设专业方向数量。

7所有涉及专业及专业方向增设的高等职业学校均需填写《广西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方向)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二)职业本科专业设置

1新增设的拟招生专业。各校通过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生成并导出《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信息表(新增设)》(附件7),一式3份。其他与以上申报相关的支撑材料,按专业单独成册,一式2份。同一专业不同学制应分别论证报送。

2已设置的职业本科专业。各校通过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生成并导出《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信息表(已设置专业)》(附件8),一式3份。

三、其他事项

(一)高职专科申报材料应包括正式上报公文、专业申报材料及必要支撑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声明(附件9)、平台导出的《2025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实际招生专业情况表》、《2026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拟招生专业情况表》,以上相关材料需于1225日前报送我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职业本科申报材料应包含正式上报公文、专业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声明(附件9)、平台导出的《2025年职业本科试点实际招生专业情况表》、《2026年职业本科试点拟招生专业情况表》,以上相关材料需于1229日前报送我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不齐全的,我厅不予受理。

(二)材料收件人电话及收件地址:邱建华,07715815178,南宁市竹溪大道692414室;邮编:530021;电子邮箱:gxzcczygl163com,电子版材料以“××(学校全称)2026年拟招生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设置申报材料”命名发送。

(三)涉及平台填报相关技术事项,请联系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指定技术支持。高职专科QQ群:191693030;职业本科QQ群:67326328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老师,18613800798

(四)涉及政策咨询,请联系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张晓静,07715815347。涉及材料报送咨询,请联系岑妍梅,13006915360(高职专科);蒙梁亦,18172032704(职业本科)。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22025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

      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4广西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5广西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方向)申报汇总表 

      6广西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拟撤销专业备案表

      7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信息表(新增设)

      8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信息表(已设置专业)

      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声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512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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