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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6年广西新闻宣传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桂宣字〔2026〕10号)要求,现将我厅拟推荐报送的广西新闻宣传奖对外传播类项目和作品参评名单及申报材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日至2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附必要佐证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我厅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严格保密。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30号信箱,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241。
附件:1.广西新闻宣传奖对外传播类汇总表
2.广西新闻宣传奖对外传播类申报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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