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规范〔2019〕16号: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市党委政法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服务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根据《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 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找准法治人才培养与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基本任务和具体路径的结合点,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鼓励支持法学院系和法学专业点建设,培养各领域一流法治人才,为广西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
经过5年的努力,建立起凸显时代特征、体现广西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培育若干个自治区级和国家级一流法学专业点,教材课程、师资队伍、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广西区内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形成广西特色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广西高等法学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培养造就一大批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满足我区对法治人才的需求,为建设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奠定坚实基础。
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
(一)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建立德治与法治相互促进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结合社会实践,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益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让学生在感悟法治进步中坚定理想信念,在了解群众疾苦中磨练坚强意志,在奉献社会中增长智慧才干。面向全体法学专业学生开设“法律职业伦理”必修课,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要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一课双责”,各门专业课程既要传授专业知识,又要注重价值引领,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二)强化法学专业建设。重点建设5个自治区级特色法学专业点,培育2个自治区级一流法学专业点,争取若干个法学专业点入选国家级一流法学专业点。主动适应广西法治建设需求,紧密结合广西民族地区特色以及与东盟国家毗邻的地域优势,明确本校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不断提高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每个高校法学专业点要重点打造不少于2门线上线下法学专业课程,争取若干门法学专业课程入选自治区级和国家级一流线上线下法学专业课程。鼓励高校开发开设跨学科、跨专业新兴交叉课程、实践教学课程,形成课程模块(课程组)供学生选择性修读。鼓励高校深入实施主辅修制度,丰富学生跨专业知识。推进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鼓励高校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教学团队,整合教学资源,积极探索新型教学模式,实现跨专业的师资交叉、资源共享、协同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跨学院、跨院校培养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从事法治实务工作的双语法治人才。
(三)加强法学实践教育。着力强化实践教学,进一步提高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学分比例,将实践学分提高到30%以上。更新教学内容,将中国法治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写进教材,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方式方法,支持学生参与法律援助、自主创业等活动,鼓励高校与法治实务部门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推动法治实务部门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或检察官助理。
(四)创建协同培养机制。破除培养机制壁垒,发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健全法学院校和法治实务部门双向交流机制,在法学院校探索设立实务教师岗位,每年选聘8—10名优秀法治实务工作者到高校任教,选聘8—10名高校法学骨干教师到法治实务部门挂职锻炼。设立若干个广西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形成“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编写教材、共同参与教学、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协同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升协同育人效果。
(五)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举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务研修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坚定教师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校要支持教师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健全师德考核,强化师德监督,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定期组织开展专题研修,开展法治中国国情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深入了解法治实践,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法学教师队伍。
(六)注重现代教育技术应用。适应教育信息化与法治建设信息化的新形势,推动法学专业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打破校园与法治实务部门间的时空屏障,将社会资源引进高校,转化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立覆盖线上线下、课前课中课后、教学辅学的多维度智慧学习环境。法治实务部门要向高校法学院系开放数字化法治实务资源,将法庭庭审等实务信息化资源通过直播等方式实时接入高校法学院系。重点建设优质在线庭审直播实践教学平台,鼓励高校充分利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共建共享在线开放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
(七)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格局。进一步拓宽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组织合作交流渠道,深化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学分互认、教师互换、学生互派、课程互通等实质性合作。充分发挥广西区位优势,积极开展与东盟国家高校法学院系间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形成培养和选送法学专业师生到东盟国家进行长期和短期交流机制,着力培养熟悉东盟国家法制和语言的高素质专门法治人才。
(八)强化法学教育质量文化。构建法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教学各环节的质量要求,以参与专业认证为抓手,明确质量目标,细化质量标准,强化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切实推动广西高校法学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提升广西法治人才培养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统筹推进本计划实施。自治区教育厅依托广西本科高校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计划实施。各有关高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达到预期成效。
(二)完善政策支持。加强政策协调配套,提供有力政策保障,提高法治实务单位参与法治人才培养的自觉性、积极性。自治区统筹地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引导支持各有关高校实施好计划。各高校要加大国家、自治区、学校政策的衔接、配套、完善、执行力度,要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学校教师参与计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过程管理,强化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多形式的经验交流活动。各高校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质量监控体系,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