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规范〔2019〕13号: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总工会、残联,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6月18日